关于征询对福田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意见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年3月1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率先尝试审判长负责制,弱化庭长对法官的行政管理职权,赋予审判长对审判团队的管理权以及对所审理案件的裁判权,建立新型的司法运行机制。为了对上述制度进行完善,福田法院拟于3月14日下午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对上述改革举措提出意见与建议,并于2013年3月13日(周三)前将意见反馈市律协民委,市律协民委将对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并及时向法院方面转达。
联系人:张惠婷 联系电话: 83679751
邮箱:libbyguo@126.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