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培训
 


关于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专题讲座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9月16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联系,律协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郑学林法官前来深圳讲学,现将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05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二、讲座地点:
  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
  三、讲座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四、参加人员:
  全市注册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有兴趣的律师准时参加讲座,并带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以备登录,讲座开始后半小时停止签到盖章,禁止代签。本次讲座计4个学分。
  由于金盾剧院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律师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
  联系人:黄 训  吴 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