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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英美证据法律实务”下午场讲座地点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8月25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各律师: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联系,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先生、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前来深圳讲学,因深圳金盾影剧院临时有变动,故下午的讲座地点更改为深圳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望谅解。现将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讲座时间、地点

200482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

                          下午1430-1730

地点: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

 

二、讲座主题:

英美证据法律实务

三、参加人员:

全市注册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认真组织律师准时参加讲座,并带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以备登录,讲座开始后半小时停止签到盖章,禁止代签。本次讲座计4个学分。

由于金盾剧院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律师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

联系人:黄 

  话:83025728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