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英美证据法律实务”下午场讲座地点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8月25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各律师: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联系,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先生、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前来深圳讲学,因深圳金盾影剧院临时有变动,故下午的讲座地点更改为深圳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望谅解。现将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地点
2004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
下午14:30-17:30
地点: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
二、讲座主题:
英美证据法律实务
三、参加人员:
全市注册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认真组织律师准时参加讲座,并带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以备登录,讲座开始后半小时停止签到盖章,禁止代签。本次讲座计4个学分。
由于金盾剧院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律师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
联系人:黄 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