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司法〉修改等专题“高级研讨班”的报名通知》
的通知(新)
深圳律师网2004年11月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转发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关于<公司法>修改等专题“高级研讨班”的报名通知》,此类研讨班将按照《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的规定进行计分,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按通知规定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附:1、关于《公司法》修改等专题“高级研讨班”的报名通知.doc
(以上附件点击下载)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