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培训

 


关于举办“物权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大型讲座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10月18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联系,律协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教授前来深圳讲学,现将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05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二、讲座地点:
    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
    三、讲座主题:
    物权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
    四、参加人员:
    全市注册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有兴趣的律师准时参加讲座,并带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以备登录,讲座开始后半小时停止签到盖章,禁止代签。本次讲座计4个学分。
    由于金盾剧院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律师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
    因主讲专家时间安排问题,近期律协举办大型讲座的次数较多,为此给各位律师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联系人:黄 训  吴 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