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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赔偿法律实务讲座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1220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在《国家赔偿法》重新修订实施之际,与深圳大学法学院决定联合举办《国家赔偿法律实务》讲座,现将有关讲座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1226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二、地点: 深圳大学科技楼第三报告厅

三、讲座主题:国家赔偿法律实务

四、主讲人:邓晓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主管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参加人员: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市感兴趣的律师,深圳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业研究生及感兴趣的本科生。

六、注意事项:本次讲座计4个学分。请参会律师携带培训积分卡。

 

联系人:王茜茜

联系电话: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