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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与《招投标法》”高级研修班邀请函

深圳律师网2006年11月3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竞争的加剧,特别是经济一体进程的加快,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合同风险防范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为了提高企业的法律防范和合同管理意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资本最大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举办“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与《招投标法》”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专题
(1)缔约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2)履约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3)免责条款的设计与解释
(二)合同法专题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2)合同法确定的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3)合同的订立、成立及效力
(4)合同履行的抗辩权研究
(5)合同的解除
A.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解除权 
B.拒绝履行而生解除权
C.因迟延履行发生的解除权
D.因不能履行发生的解除权 
E.因不完全履行发生的解除权 
F.不安抗辩场合的催告解除权 
G.受领迟延与解除权
(6)合同保全问题
(7)合同的无效、效力待定及可撒消

(8)格式合同及范本合同问题
(9) 预期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
(10)案例分析
(三)招投标法专题
   (1)招标、投标(2)开标、评标与决标(3)招投标行为的规范
(4)特殊招标类型:政府货物采购与服务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 
(5)招标投标与诉讼实务 :民事救济、 投诉、行政救济
(6)案例分析
二、研修对象:
(一)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律部、招标办等相关管理人员
(二)各级国资委、律协及招投标负责人
三、邀请师资(轮流授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谢 鸿 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陈    鑫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席 月 民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法官                 虞 政 平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肖 福 泉
四、研修时间及地点:
2006年11月16日——11月19日                 深    圳
罗湖区文锦路9号(文锦渡车管所)圣延轩酒店(四星)
五、报名方法及费用
参加本研修班每人交纳研修费2000元人民币;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回执表请传真或电子邮寄至会务处。
联系电话:010-67254480
传    真:010-67254480
联 系 人:张 跃  13126507683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