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培训

关于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929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此,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11109日在市律协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 109 (周日)下午1430-1730

二、会议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

讨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主 讲 人

郑剑民  市律协理事、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主任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五、主 持 人

邓香花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六、参会人员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其他对此感兴趣的律师

七、其他事项

本次研讨会计2个学分,请参会律师携带培训积分卡。

联 系 人:胡顺红

联系电话: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