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9月2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此,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11年10月9日在市律协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
讨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主 讲 人
郑剑民 市律协理事、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 群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五、主 持 人
邓香花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六、参会人员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其他对此感兴趣的律师
七、其他事项
本次研讨会计2个学分,请参会律师携带培训积分卡。
联 系 人:胡顺红
联系电话: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