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破产法修改的有关问题”和“公司法修改及实务问题”
讲座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7月20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各律师: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破产与重整法律业务委员会及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联系,深圳市律师协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曙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刘俊海博士前来深圳讲学,现将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04年7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讲座地点:
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
三、讲座主题:
上午9:00-12:00 李曙光教授 破产法修改的有关问题
下午14:30-17:30 刘俊海博士 公司法修改及实务问题
四、参加人员:
全市注册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认真组织律师准时参加讲座,并带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以备登录,讲座开始后半小时停止签到盖章,禁止代签。本次讲座上、下午各计4个学分。
由于金盾剧院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律师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
联系人:黄 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