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到深汕特别合作区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9日 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颖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落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成为“区域合作发展示范区、自主创新拓展区、粤港澳大湾区辐射节点区”,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党政办”)、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深圳市律协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深法援”)签署的《青年律师培养合作框架协议》,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青年律师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2025—2026年度计划在深圳市选拔4名优秀青年律师到深汕特别合作区锻炼。
二、 选派条件
(一)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党员优先;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廉洁奉公、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三)具有投身深汕特别合作区法治建设的意愿与热情和服务合作区法治建设的社会责任感;
(四)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情绪稳定、抗压能力强;
(五)具有承接相应工作的能力,包括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40周岁(含)以下,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2年以上(年龄及执业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6月27日),具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三、 青年律师的锻炼年限、工作模式、工作内容
(一)锻炼年限
青年律师到深汕特别合作区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1年。
(二)工作模式
1.市律协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符合要求的青年律师,统筹选派青年律师赴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法律实践,深度参与合作区法治建设工作。
2.区党政办根据合作成效提议调整实践岗位设置,对违反职业规范或未达服务要求的青年律师实行退出机制。
(三)工作内容
1.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作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审查、合同协议审查等政府法律事务,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发力,以高质量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2.参与村(社区)的涉法事务。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
3.参与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合作,根据需求开展或参与社区矫正领域调研活动。
4.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调解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基层矛盾,定点在深汕汽车城、小漠国际物流港等产业园区参与调解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劳资纠纷、供应链合同争议等产业矛盾。
5.参与法律援助与法律咨询值班。代理劳动争议、残疾人权益保障、妇女儿童保护、刑事辩护全覆盖等法律援助案件,联动法院、检察院需求,搭建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6.加入普法志愿队及参加普法宣传。联合合作区公检法及街道,共同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参加“送法入企”“送法入工地”“法治第一课”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7.参加法律职业培训、法律事务研讨等活动。
四、 有关待遇
(一)除待遇优厚外,对于表现优秀者,市律协将在评优表彰,青年律师研修班等专项人才培训及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建更迭中优先选拔。
(二)青年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应保留其工作岗位、职务,律所按规定为青年律师继续办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配合青年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提供指导老师等支持。
(三)区党政办为派驻合作区的青年律师优先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合作区人才住房政策执行(目前单间约12-15元/㎡,本科及以上学历租满一年免租金3个月)。
(四)区党政办为跨区域通勤律师提供交通便利(每日早晚深圳—深汕通勤巴士,SS1线大运地铁站,SS2线莲花北地铁站,交通自费);为派驻律师提供机关食堂用餐便利(餐费标准:15元—35元/餐,用餐自费)。
五、 报名安排
第一步:准备报名材料
时间:2025年6月19日(周四)-6月27日(周五)9:00
点击文末,下载填写《青年律师到深汕特别合作区锻炼佐证材料情况登记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第二步:点击通知下方链接,登录会员系统报名
点击通知下方报名链接,律师个人账号登录会员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选项,核对并完善相关个人信息,点击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青年律师到深汕特别合作区锻炼 佐证材料情况登记表》压缩为一个文件,并重名为“律所(全称)+姓名”,点击“上传附件”进行提交,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立即报名”。
注意事项:上传的《报名表》《青年律师到深汕特别合作区锻炼 佐证材料情况登记表》及佐证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未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第三步:扫码入群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备注“姓名+律所”,进群等待后续通知。
六、 遴选方式
(一)初步审核:按照报名情况,报名期限届满,市律协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笔试遴选。
(二)笔试遴选:初审合格后,由市律协组织笔试。(暂定7月5日)
(三)面试遴选:对于经初步筛选合格的青年律师,由区党政办、市律协共同面试。(暂定7月11日)
【温馨提示】: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笔试或面试遴选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联系人:宣传部 2360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