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关于举办金融
风险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问题暨金融纠纷
案件审理实务研讨会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2月20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转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关于举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问题暨金融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研讨会的通知》,如有律师愿意参加此次研讨会,请按通知规定的方式自愿报名。
联系人:赵蓓
电 话:25595652
传 真:25893448
Email: szlx@szlawyers.com
附:《关于举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问题暨金融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举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问题
暨金融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随着金融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其改革与发展速度逐渐加快,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同、票据、债权债务及信贷担保等纠纷案件明显增多,随之带来的法律问题也较多,案件处理难度相对较大。金融机构要及时、有效地降低风险,需要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同时要与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共同担负起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以维护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的部署,制定和颁布了许多关于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方面的司法解释文件,并多次作涉及金融案件审理方面的安排和通知。为深入探讨金融机构前瞻性的金融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由金融纠纷而产生的风险,同时使法院审判人员掌握金融案件审判的相关原则、工作特点,更好地解决金融案件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中国金融法培训办公室大力支持下,决定举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问题暨金融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研讨会”。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类金融机构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各级人民法院主管领导及从事金融审判工作的法官;
3、各法律服务部门业务骨干及广大律师工作者。
二、会议内容
1、金融机构合同管理制度及风险评估制度;
2、借款人、担保人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法律审查;
3、贷款担保案件审理中的新问题;
4、《担保法》司法解释及《合同法》若干法律问题;
5、银行在债权纠纷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法律问题;
6、信用担保业的基本法律框架;
7、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的法律疑难问题及应处理好的几个方面;
8、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
9、票据纠纷案件处理及《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理解与适用;
10、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11、金融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应负有的责任;
12、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与纠纷处理;
13、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三、主讲人
1、孔祥俊 (民商法博士、博士后,有《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理论与适用》等专著);
2、曹士兵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
3、刘慧勇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4、、隋彭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合同法、担保法研究专家;
5、魏敬淼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商法专家。
本次研讨会拟邀请以上专家作专题讲座,并发送最新内容讲义。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 昆明 3月26日—3月30日
(报名截止日期:03月19日)
第二期 成都(拉萨) 4月16日—4月20日
(报名截止日期:04月09日)
具体报到地点及行车路线报名后另发报到通知。
五、收费标准
1、会务费:1980元(含报名费、资料费、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及实地调研费)。
2、会后考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六、报名联系办法
1、 电话报名:010-62224021 /62228476 江晓红老师 夏秋杰老师
传真报名:010-62226760 /62228711
2、 E-mail报名:law_peixun@sohu.com
3、信函报名:参加会议的学员可以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后,用快件寄至:北京市86支9612信箱 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相关问题暨金融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研讨会 江晓红(收)。邮编:100086。
七、其他事项
1、会务组协助购买返程机、车票。
2、欢迎各单位联系有关人员集体报名,凡十人以上团体,可免领队一人会务费。
3、本次会议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北京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协办。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金融法培训办公室
2004年2月 200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