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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4〕3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对陆志一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586731643K,存在违规见证、未尽审查义务、疏于对所内律师的管理的违规行为;陆志一,男,执业证号:14403201110141529,在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违规见证、未尽审查义务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4月2日决定对广东吉径律师事务所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对陆志一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