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的出台背景及实务操作”讲座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6月7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各律师:
经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联系,律协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撰稿人冯小光法官前来深圳讲学,现将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05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二、讲座地点:
深圳商报社国际会议中心(福田区商报路2号深圳商报大厦二楼)
三、讲座主题: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出台背景及实务操作
四、参加人员:
全市注册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区公律科认真组织有兴趣的律师准时参加讲座,并带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以备登录,讲座开始后半小时停止签到盖章,禁止代签。本次讲座计4个学分。
由于场地停车场车位有限,请各位律师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
联系人:黄 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728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