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事务委员会拟组织部分律师
赴台湾考察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9月15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为加强深圳律师业与港澳台同行业间联系,学习吸收港澳台律师业的先进经验,深圳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事务委员会决定组织部分律师前往台湾进行考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考察时间:初定2004年10月中下旬
考察费用:2000美金
报名截至时间:2004年9月24日
欲赴台考察的律师需备好护照、律师执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考察费用、黑白两寸近照四张前往律协秘书处报名,并领取赴台报名表。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