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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9日 作者:梁海莉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专业委员协助广东省律师协会、珠海市律师协会等单位于20161015-16日在珠海市联合举办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本次论坛将邀请资深法官、学者、企业代表和广大律师共同参与,讨论知识产权新纪元的改革与机遇,促进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推动产业发展的服务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1015-16日,共计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粤财假日酒店 (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 188号,酒店电话:0755-3228888

三、会议内容

1015日上午800--12:30

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开幕式

主论坛:知识产权新纪元:改革与机遇

1015 日下午 1330-1730

分论坛一: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热点问题

分论坛二: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分论坛三:知识产权 刑事保护 讨论会

1016日上午900-1230

分论坛四:一带路”战略下企业与律师的机遇与挑战

分论坛五: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影响力案件报告会

闭幕式(1200-1230)

(注:各论坛内的具体议题及主讲人、主持人、点评嘉宾详见附件1。)

四、论文征集及评选

(一)论文收集人及截止日期

有意参与论文征集的律师把论文发送至本次会议专用邮箱:tomchen@funtolaw.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论文。确认电话:18688801778,论文联系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建南。

论文提交截止日期至2016915日,逾期将无法安排评选及印刷。

(二)论文主题

论文围绕但不限于上述论坛主题,并将评选优秀论文。已经在其他国内会议提交或国内发表过的论文,不得重复提交。

(三)如果经费许可,会议计划安排论文在会议结束后正式出版,由于会议论文出版的非盈利性,仅对作者赠送出版物,不另行付稿酬。

(注:论文格式详见附件1。)

五、律师业务宣传展览活动

1.论坛除设置多个自由交流时段外,设置专门展览交流区域,供参会代表对接交流。参加展览交流活动的每个律师事务所可摆放海报一幅,免费宣传资料若干,论坛提供桌椅及茶水。海报由律所自行制作,建议统一使用易拉宝海报架(海报尺寸约80CMX200CM),资料放置指定的位置,供参会人员自行取阅,但禁止现场派发。

2.本次论坛免费提供现场宣传交流展位15个。如需在论坛召开期间参加展览与交流活动的律师事务所,请于925日前将附件3《展览交流活动申请表》填妥并发回论坛组委会。因场地所限,将按照收到申请表的先后顺序安排,排完即止。联系人:杨斐,手机:13824124474,邮箱:2843593498@qq.com

六、报名须知(非常重要)

1.本次论坛律师参会名额100名,企业及有关单位名额100名,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发给确认函,发完即止。请参会人员尽快填写附件2《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报名表》,并发送至会议专用邮箱:tomchen@funtolaw.com

特别提醒:每个律师事务所的参会人数不超过5人(不包括省律协知产委委员),其他机构和企业不超过2人。

2.即日起至2015915日,律师报名参会的,会务、午餐均免费,额满为止;律师辅助人员及其他人员报名参会的,不收取会务费,会议午餐50/每餐自行承担,报到时向酒店缴纳。额满为止。

3.2016915日至2016930日,律师及其他所有人员报名参会的,均需自行承担午餐、会务费用:午餐50/每餐,会务费100/每人,报到时缴纳,额满为止。930日以后,不再接收报名。

4.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参会人员如需住宿,请直接与酒店联系预订,联系人:酒店销售部匡小姐,电话13823023026,会议优惠价标准间:400/间(含双早),该价格仅提供给本次会议参会人员,因酒店房间有限,请尽早预订。

5.所有参会人员均须凭确认邮件或者邀请函报到换领参会证凭和餐券,因座位有限,未获得参会证的人员,恕无法接待。

七、温馨提示

1.本次论坛及报告会共计课时12个,将在16日会议结束时发放,按规定报名的律师凭执业证领取,不得代领。

2.其他会议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附:1.《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的通知》

2.《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报名表》

3.《展览交流活动申请表》


联系人:杨斐,手机:13824124474,邮箱:2843593498@qq.com


论坛参会名额已报满,报名已截止,感谢大家支持。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81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