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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错误的解决方案

黄静丽 发表于[2019-12-30]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错误的解决方案


黄静丽 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一、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

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工作,是依据2009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不同时段、不同类型违法建筑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


二、普查登记后处理方式

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市政府应当区别其违法程度,根据决定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要求,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


三、普查登记后确权流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程序包括信息调查、受理申报、信息清查、材料初审、信息公示、数据录入和审核验收。

2、普查申报时,申报人需要填写《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建筑普查申报表》包括建筑物信息和当事人信息,填写完成后需要经过村股份公司签章确认、社区工作站签章确认和街道办事处签章确认。

村股份公司负责收取村民递交的申报材料,收集完毕后将材料交给了街道办执法队,街道办执法队进行复审后提交到上级部门。

3、申报只是申请人的单方申请行为,政府机构还没有做出职权行为;仅有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申报,并不能证实购地和建房事实,也不能证明房屋权属即权利人身份。


(二)收件回执

街道办核发《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


(三)缴纳罚款和补交地价

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


(四)两规办核发《深圳市xx区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处理证明书》

1、两规办: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办公室。

2、《深圳市龙岗区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处理证明书》的主要内容:房产位置、业主、确认处理完毕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五)产权登记手续

申报人持《深圳市xx区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处理证明书》和相关资料到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普查登记涉及的相关单位

1、村股份公司: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中,负责收集村民提交的申报材料,将材料整理后交给街道办执法队。

2、社区工作站:对申报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街道办执法队: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中,负责接收村股份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

4、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科(农遗科):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


五、普查登记错误的情形

实践中,经常出现同一处房产存在两次(甚至三次)不同申报主体的申报回执、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申报回执上面的申报人信息错误和不完整等情形。


六、普查登记错误的解决方案

针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登记错误的情况,目前的政策和法规并未规定普查登记变更的程序,也就是说没有法定的救济途径。而且,各相关部门也不受理该类普查登记错误申请变更相关事项。但结合实务中已经操作成功的案例,对于普查登记错误的有效解决方案是进行争议备案,即向街道办执法队和村股份公司申请争议备案。


争议备案的目的是,在普查登记的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留底,提前告知相关部门该房屋存在权属争议,避免将来涉及到拆迁补偿或者房屋确权时直接按照普查登记的申报人进行处理。


相关法条

1、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1999年3月5日生效)

2、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2002年3月1日生效)

3、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2002年3月1日生效)

4、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2009年5月2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