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1日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红
各位会员代表:
根据十届律协第六次理事会决定,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8年3月31日(星期六)召开。现就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候选人中部分会员代表的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时间:
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至2月27日(星期二)
二、推荐方式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推选,并填写《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推荐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于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办公室。
三、候选人推荐条件
部分会员代表候选人由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会员代表自愿报名,由理事会最终确定具体候选人人选。每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具体条件如下:
(1)应当是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员代表;
(2)未在十届市律协担任理事、监事及以上职务;
(3)在深专职执业10年以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不与《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至第六项确定的主席团候选人在同一执业机构。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主席团候选人中“部分会员代表”的资格审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华君
联系电话:8275211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年2月11日
附件:
1、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推选办法;
2、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推荐表 ;
3、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