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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广东冠豪律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主管机关 龙岗区
组织形式 个人
执业证号 2440320123003857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055145354N
设立时间 2012年09月12日
负责人 唐毅
律师人数 7
执业律师 蔡金剑 曹烈锋 陈晓迁 唐 毅 文 婷 熊 晏 颜顺情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珠江广场酒店区域(不含A4座产权式酒店塔楼部分)D座1606
邮政编码 518100
总机电话 13510537112
传真号码 0755-84576086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事务所简介      广东冠豪事务所由广东省司法厅于2012年批准设立,至今成立13年。冠豪律所是一家公司化、专业化、精品化的商务律师事务所。冠豪律所为社会各界企业及商务人士提供以“企业顾问”为中心的一站式高端综合商务法律服务。冠豪律所以企业、商务人士的发展、振兴和崛起、传承为己任,鼎力支持、服务各类企业、商务人士。 冠豪律所致力于与企业、商务人士共同可持续健康发展!
         冠豪律所汇集多家著名学府的专业执业律师及香港资深风险管理顾问等组成强大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
         以人为本、强大的团队协作是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根本保证。
冠豪律所立所十三余载,坚持“以文化立所、以文化聚才”,是一家与众不同的有文化品位的律所;律所完全实行“公司化、专业化、精品化”运营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一站式优质服务,是深圳发展迅速的商务性律师事务所;律所实行卓越绩效管理,实施质量保障体系,冠豪律所是一家值得信赖的高品质律所。
五大文化
冠豪愿景:高品质商务律所;快乐、幸福律所!
冠豪使命:客户终身法律战略伙伴、为客户贡献商业价值、创造增量价值!
冠豪价值观:诚信、敬业、感恩、奉献;坚持长期主义、坚持可持续健康成长!
冠豪宗旨:让客户拥有高素质律师!让客户拥有高质量法律服务!
冠豪职业精神:不允许有任何失误,哪怕0.01%;0.01%的失误也可能会带来100%的失败!
六大纲领
(一)、定位
高端商务战略法律顾问、高端复杂商事争议诉讼仲裁是主营业务,是核心竞争力。
(二)、制度
实行公司制,律所全员酬薪制,真正实现公司化管理、专业化分工、全所服务、收费标准统一公开;律师非挂靠。
(三)、底线
坚持"三不原则":不给回扣、不给介绍费、不找关系走后门,打官司就是打策略、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
(四)、精神
法治、正义、担当、理性。
(五)、标准
以客户为中心,客户至上,法律是底线,感动客户才是最高标准。
(六)、传承
工匠精神;冠豪希望可以成为百年律所,所以更加珍惜律所的声誉、品牌和传承。继续努力87年!
服务承诺
怀有一颗“仁心”,对每一位客户心存善意!
抱有一颗“热心”,为每一位客户热忱服务!
持有一颗“匠心”,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
拥有一颗“诚心”,对每一位客户以诚相待!




律所组织架构、业务范围

(一)、企业常法中心:公司股权、投资与并购、破产清算与重整、劳动人事、商事交易、知识产权、企业财富传承、财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保险与银行基金股票投资理财、政府法律。
(二)、争议解决中心:高端民商事诉讼、仲裁、调解、执行、刑事辩护。
(三)、私人法律中心:高净值商务人士私人专享律师、财富传承、婚姻家事。
(四)、行业服务中心:产业园区、创业园区、行业发展、行业合规。
(五)、法律研究中心:法律研究、知识管理、产品研发、商业咨询、培训。
(六)、律师支持中心:行政、人事、财务、品宣、客服、后勤、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