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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 广东恒策律师事务所 |
英文名称 | HENG CE LAW FIRM, GUANG DONG |
主管机关 | 龙华区 |
组织形式 | 个人 |
执业证号 | 2440320133031389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440000076908998Y |
设立时间 | 2013年08月08日 |
负责人 | 杨银松 |
律师人数 | 2 |
执业律师 | 杨银松 朱启举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办事处梅龙路与东环一路交汇处泽华大厦7楼713室 |
邮政编码 | 518000 |
总机电话 | 13699810110 |
传真号码 | 0755-28092168 |
电子邮箱 | |
单位网址 | |
事务所简介 | 广东恒策律师事务所是由资深律师杨银松独资设立,办公场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8号泽华大厦,杨律师根据多年的社会法律工作经验及调查研究,采取与公司法律专业领域的律师及会计师、税务师、证券从业人员团队合作的形式,以广东恒策律师事务所为服务平台,专业办理涉及公司设立、合并、分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企业重大项目投资、资产并购重组、单位犯罪、公司上市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全面科学的维护法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