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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广东恒策律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HENG CE LAW FIRM, GUANG DONG
主管机关 龙华区
组织形式 个人
执业证号 2440320133031389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00076908998Y
设立时间 2013年08月08日
负责人 杨银松
律师人数 2
执业律师 杨银松 朱启举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办事处梅龙路与东环一路交汇处泽华大厦7楼713室
邮政编码 518000
总机电话 13699810110
传真号码 0755-28092168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事务所简介   广东恒策律师事务所是由资深律师杨银松独资设立,办公场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8号泽华大厦,杨律师根据多年的社会法律工作经验及调查研究,采取与公司法律专业领域的律师及会计师、税务师、证券从业人员团队合作的形式,以广东恒策律师事务所为服务平台,专业办理涉及公司设立、合并、分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企业重大项目投资、资产并购重组、单位犯罪、公司上市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全面科学的维护法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