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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

介绍

办理依据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办理条件

习期间参加了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且实习期已满的,需在一年内通过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提出申请。

材料目录

1、《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人员基本情况表》;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2、《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3、实习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填写后自动生成打印】

6、《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工作日志汇总表》一份、《实习指导律师点评意见表》一套;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打印日志汇总表,每月点评意见表由指导律师填写、签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一套;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填写后自动生成打印,并由指导律师分别出具点评意见及签名】

实务训练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不少于15次(包括本数)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②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加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③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④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与不少于10次(包括本数)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工作文书、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8、实习期间,实习律师事务所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一份;

9、实习人员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交其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其所在实习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联合党支部或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指定的其他基层党组织的证明文件;

10、本会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而增加的其他考核材料。

 

注: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排序,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如每项材料不在一张A4纸上还需加盖骑缝章)。

申办流程

1、实习人员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提交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电子申请;

2、将上述书面申请材料邮寄至市律协会员部;

3、实习管理系统申请状态显示为“受理材料”,即已进入面试轮候环节

考核安排

1、申执委逢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每周四安排面试考核;

2、市律协自收到律师事务所邮寄的完整实习面试考核书面申请材料后,将于60日内组织实习人员参加实习期满面试考核。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

联系电话:88281716

邮箱:hyb@szlawyers.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受理时间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二、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考核结果

发放

1、实习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结果;

2、考核合格的,市律协将通过深圳律师网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可领取考核登记表,领取方式详见公示通知;

3、考核不合格的,市律协将不合格意见、理由及处理结果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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